Saturday, December 12, 2009

畢業記

還記得開學前和爸媽一起去中大領學生証,順道遊中大的那天,恍如上月的事。

這次爸媽再來,已是參加我的畢業禮。

修讀碩士對於將來的新生代來說,可能已是家常便飯,見怪不怪。但對於我來說,那種夢境成真的感覺,仍真的像在夢中一樣。

我盡了最大的努力,在過去一年全力埋頭苦讀。再次成為學生的感覺,是更能得心應手。亦是第一次,我肯這樣努力讀書呢(慚愧)!

當然世界何其大,我懂的仍只有皮毛。但至少我知道,我計劃要做的,完成了!

Saturday, December 5, 2009

作文是甚麼……

第二次中一級這次網上寫作的情況,令人擔憂。從網上抄襲資料的,有二十人。零笑臉的,近四十個。其中一班更因為沒人拿得五個笑臉,「每班之星」的得獎者甚至要懸空。

同學十之有八,寫來「看題目寫感想」的文章,一開始便向讀者交代構思文章的過程,「一看到紅的綠的,我便馬上聯想起……」。

其實作者構想了甚麼,鮮有成為故事的一部分(刻意將構想過程化成故事內容的形式小說例外)。構想的過程,就是草圖、藍本,是大綱的元素。試想想所讀過的課文或讀本,哪有解釋大綱的?文章開首,當然是直指故事,簡單交代,達到突出題材作用後,第二段馬上承接,進入正題,才是理想的結構。

那些構思過程、寫作後感,都應屬於「前言」或「後語」。如同學希望分享寫作的經過,非常歡迎,但請在完成故事後,以「後記」來表達。

作文不是「資料簡介」,也不是「寫日記」!同學喜歡如數家珍的寫出聯想起的東西,西瓜、交通燈、紅蘋果、青蘋果、聖誕節、聖誕花、紅色的士、綠色的士等等等等;然後再寫關於西瓜、交通燈、聖誕節那些人所共知的硬資料(別說那並不是人所共知)。「紅燈就不可以過,相反,綠燈就可以過」、「小巴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紅色小巴,另一種則是綠色專線小巴」、「『紅的』就是來往九龍和新界的主要交通工具,而『綠的』則是來往新界。的士又名計程車,意思即是按照行走路線的長度來計算費用」;這些都不是創作,只是將已知的東西欠缺技巧地陳述一次。

要讀者閱讀這些資料,何其枯燥無味,還真有同學寫來「的士走首2公里就要18元,其後每200米就要1.5元即是每人最低消費是18元」、「我認為『綠的』比較好,因收費比較便宜」、「最近我有兩次乘坐的士的機會,兩位司機都給我很好的印象,他們都十分友善和專業,很快便把我送到目的地」這樣的感想。這些毫無組織的意見,叫人奇怪,難道同學以為作文是寫日記,寫留言嗎?

我一邊評改,一邊想斥責從網上複製資料的同學,不求進取交來敷衍文章的同學。同時也看到似乎一臉誠懇,然而作品毫無結構、欠缺主旨的作品。我驚訝同學竟然不明白何謂作文。

黃梓謙同學說得很對,當我們生氣的時候,臉兒都會紅通通的,像一個紅色的氣球一樣;被嚇驚了,便會「驚到面青青」。黃同學還比喻臉兒是躺在我們的頭兩側的變色龍。臉上不時紅的綠的,我的臉,原來是最好的題材。

Sunday, October 25, 2009

「有人叫我」

中二級第一次網上寫作題目為「有人叫我」,大部分同學都能認真寫作,惟是取材上的變化不大,內容大致分以下幾種:

一, 「朋友叫我」:寫重遇昔日的好友,文章往往會側重於大話當年,繼而還看今天,最後道出友情可貴。

二, 「半夜聽到有人叫我」:遂發展成驚嚇的故事,以語氣為先,有時甚至是純然的鬼故事一篇,或是天馬行空,怪異連連,最後原來是一場夢。

三, 「陌生人叫我」:遺下了物品,陌生人一路追上想將物件歸還而發生的誤會。

這幾種選材本身並無問題,但文章的主旨卻大多有相同的毛病,就是同學未能掌握扣題的力度,往往在文章輕輕提及「有人叫我」後,便將故事的重心發展到其他方向去。「有人叫我」最終只落得簡單的「有個人喊我的名字」的意義,有離題的危險。

其實「有人叫我」是個大有發揮的題目。那個「人」的身份,可以千變萬化,如外星人、動物、植物、二十年前的自己,甚至死物也可。只要有細緻及有力的描繪,便可以將一切合理化。

我之前猜想會不會有同學取材網上世界?如果是我,便會以MSN為題,寫「我」等待一個好友上來叫我(當然會將前因說明,如因為吵架、誤會、明天便到外國留學等,再配上豐富的心理描寫!),然而一直等一直等,期間有很多人上來,也有人叫我,可是卻不是我等待的人……直到累得神智不清,忽然聽到有人叫我!我猛然醒來,卻原來是錯覺。終於我沉沉的伏在桌上睡了。螢光幕的右下角升起一個小方格,然後「你在嗎?我家中的電腦壞了!一直上不了網,現在硬闖親戚的家借用電腦……你還在嗎?還在嗎?」可恨我竟不小心將電腦的音量關了,就這樣,在那一呎的距離,我等待的人不停叫著我,而我卻錯過了。

當然這是隨便想來的故事,要再細心舖排的話,極有修改的空間。我想說的是,同學不應依循自己的真實身份——學生,以最方便的「今天上學/放學後」來寫作。因為只要一寫下了「今天放學後」五個字,故事的場景、時間、人物,便已被牢牢框限,同學自己也可能會覺得沒甚興趣寫下去。那當然啊!上學放學的路上有多少特別的事發生?如將敘述角度放諸另外的空間,以別於「學生」的身份去敘述,相信會有趣得多!

Friday, October 23, 2009

「怪事一樁」

中一級第一次網上寫作題目為「怪事一樁」,是希望同學能訓練文筆之餘,亦可盡量發揮想像力之餘。惟不少同學對於「怪事」仍欠掌握,未能肯定「怪事」與「驚嚇」及「鬼故事」的分別。

根據字典解說,「怪」,是「奇異」、「不平常」的意思。同學寫厲鬼纏身、妖魔追殺,描繪全然極盡恐怖之能事,事實上,已有脫離「怪事」之嫌。反之,我們看完恐怖片,也不會說這是一齣「很怪」的電影吧。

另外,取材問題同學必須留意:
1. 取材新聞,加入自己感想而成的文章。「寫作」與「寫讀後感」是完全不一樣的書寫。寫作,是以敘事角度為首,當中有虛構的時間、場景、人物、結局。如要取材已有的事(如新聞、電影內容、歷史、課文),只能是以某個角度借題發揮,並不能將該事依樣畫葫蘆的敘述一次,然後寫上感想兩句,就當是自己的創作。這種寫法非常致命,分數盡失不在說,更會犯上抄襲的錯。

2. 故事經常以「回想小六時」的背景出發,可惜這個「小六」的情節在後來並沒有再加以發揮,故事根本跟「是否發生在小六」無關,變成空洞的資料一則。相信同學必定是時刻想念小學的生活,故在文中也不自覺地以「小六」為題材吧。

3. 天馬行空後,說是夢一場。首先,天馬行空並不等於胡亂堆砌,一切虛幻的情節都必須有實在的描繪及形容,才能令一切合理化,才能讓讀者投入其中,產生共鳴。不少同學將推進寫成毫無關連,然後推說是「夢一場」,對「怪」的元素忽略,會有離題之嫌。

4. 而且,說是「夢一場」亦有不妥當,我在同學的個別回應中已說明了。我們都能理解「夢」本身充滿了很多奇怪的元素,那麼,就是一點都不奇怪了吧?反之,如果夢境所見跟現實一模一樣,那才是奇怪呢!

5. 以「今天,當……的時候」開首的情況嚴重。首先,我們要學習脫離慣性的敘述,一下筆就「今天」,感覺有如童話故事那「在很久很久以前」的說法呢。而且「當……的時候」是歐化句式,雖然今時今日,已有很多人習慣了這種錯誤的寫法而不自知。隨手便可找出同學的例子,「今天,當我在放學回家的時候」、「今天,當我在家裏看電視時,」、「今天早上, 當我和媽媽在市場購買今晚晚餐的材料時」。其實這些句子都可以分別寫成「今天放學回家,我……」、「今天我在家看電視,看到……」、「今天早上我和媽媽到市場購買晚餐的材料,突然……」,根本不需要用上「當……的時候」。

6. 主語重複問題嚴重。這方面,要靠同學自己平日多作閱讀,及在完成作品後重讀一次,找出文法不準的地方加以修改,才能有所改善。

7. 內容難登大雅之堂。有同學寫來粗鄙的故事(大家心知肚明,我也不想重提),在此我嚴正聲明,請好好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當然那些「東西」人皆有之,但以此為文章的重心,大肆描寫,又另作別論。

對於中一同學在升中後第一個月創作的第一篇網上作文,儘管有不理想的地方,我希望只是同學一時未適應,或未明白網上運作所導致。有部分同學對寫文章應有的起承轉合仍欠掌握,期望第二次寫作,同學能收拾好暑假後的心情,重整旗鼓,為自己的語文基礎多下功夫。多讀多寫,是學習寫作的不二法門。亦鼓勵同學參看中二級同學的作品,從中學習。

第二次的網上寫作題目為〈紅的綠的〉,希望同學能在下筆前寫好大綱,細想好要發展的情節及規模,才能寫出結構紮實的文章!邊想邊寫,只會不進則退啊。

Saturday, September 19, 2009

開學了

開學之後,更新網誌肯定會更加緩慢。

兩個年級,五百位同學,每人平均字數四百,每次便有二十五萬字。不單是看一遍,打個分。而是要仔細的分析,比較,打字後上載五百次之餘,當中還有語重心長的嘮叨教訓。

只希望同學不要抄襲,不要「請槍」,不要欺騙字數,不要過份敷衍,不要當我的評語透明……

想太多了。

雖然不是初次做這工作,但做這工作的壓力及困窘,又通統回來了。

Friday, August 28, 2009

小丑

小丑

此文登於8月28日文匯報副刊

小丑總是慶幸燈光聚焦到台上後,觀眾都放下爆谷汽水將散渙的注意力收窄到圓型的表演台上,魔術師出場的一刻前,搶先一步作出他的個人獨腳戲。

正確一點來說,小丑的職位並非「小丑」,其真正職務,是魔術師幕前助手兼幕後打雜員,但因為名稱太長,而他的確要擔任正式開場前小丑一角,所以馬戲團上下,都叫他小丑。

替馬戲團工作了多年,魔術師從來沒向小丑問意見。只是不知由哪天起,魔術師說到現在流行開場前有些跟觀眾交流的即興表演,翌日,小丑便成為了觀眾找到座位後,上完洗手間卻仍要等待遲到入場者那段空檔時間的主角;雖然在台上短短十來分鐘的無聲表演令觀眾印象深刻,但是在場刊中,小丑的表演是不存在的。

小丑的化妝從來都沒驚喜,紅鼻子,嘴唇時黃時綠,臉上塗滿白的藍的色料,誇張的七彩假髮,不稱身的衣服,尺碼大得走起路來像企鵝的鞋子;總之,就是很典型小丑的打扮了。小丑的任務也很簡單:作弄觀眾;而作弄的內容不必太細緻,來來去去一貫整色整水的搞笑動作,大部分小丑認為不甚好笑,但可能入場的人都是準備來笑的,所以令他們發笑的難度並不算太高。有好些部分小丑根本就沒作什麼動作,只是簡單地蹲下來,或走在觀眾旁作偷聽他們說話狀,眾人都會大笑一餐。

困難的是小丑如何在作弄觀眾完畢之後,能馬上回到後台把握時間將化妝抹掉,換上助手的衣服,準備好魔術師需要的各樣道具,打開所有能令他順利瞞騙觀眾的機關,還有,怎樣跟所有動物再強調一次表演環節要留意的重點,及為他們打氣、叫喊,有時更要爬到帳篷的頂處打燈,及順便安慰一下站在那裏準備表演飛天繩索的患有焦慮症的猴子小姐。

第一個出場的總是獅子,他要記得在走到台前第五步時強勁的咆哮一聲,令人有一種錯覺,覺得魔術師的法力無法馴服一隻猛獸。但獅子有四隻腳,數步法的方式很不同,因而產生過不少誤會。一次小丑跟他練習時他便發脾氣說:「我走路是四隻腳一起配合移動的,怎樣才算第一步啊!」小丑跟他解釋說:「就像我走路那樣,左腳先走,就是一步,不要理右腳好了!」獅子更生氣了:「我四隻腳都平等的,左腳的地位不比右腳高,前腳跟後腳也是平等!不理右腳叫人怎走路?」小丑認為可能是自己先發脾氣才會出現爭嗌的,獅子平日都很體諒別人,只是萬獸之王,當然有一點高傲的性格。所以有一場表演他索性不咆哮,只用殺人的眼神和露出尖牙來示威,魔術師倒是真的怕起來了,怕獅子等一下不裝死,那他在魔術界便名譽掃地了。連帶之後的演出都頻頻出錯。如果一旦在台上被人看到怕得像尿急的樣子,魔術師便會淪落到跟一般街頭討飯吃的騙子沒分別了。畢竟將動物融入魔術表演一直是他向外推介的噱頭,坊間縱然有不少馬戲團或魔術團,但多數是偏重於前者或後者,傳統但深入民心的、新開業但市場推廣強勁的、混合世界各地名師以外來文化格調來提高票價的,卻很少有魔術加上馬戲這樣的精英組合。魔術師能做到集齊最好、最齊、最專業的動物加魔術來表演,真是不容易的。

又如小兔,明知道自己的形象已是清純可愛得成了標誌了,但還是嫌不夠,說要學那些專業演員那樣培養情緒,待魔術師從魔術帽裏抓她出來時,顯示出一臉既無辜又惶恐的表情。「能流下兩行眼淚來就最好!」小兔對自己的要求是很高的。但當魔術師知道她竟然練習流淚便立即罵她:「我抓你出來而你哭了?那我豈不是成了大罪人嗎?搞不好愛護動物協會的人都來投訴!」就這樣,小兔的演戲細胞便無從發揮。卻又因為這樣,她的憂鬱情緒每天浮現,在跳出魔術帽的一刻讓人看到不再天真快樂的小兔,令她心生滿意。不過有幾次魔術師罵小兔,小丑見她躲在籠子裏哭起來的樣子。小丑狠心的想:或許她只是在練習吧。

至於烏鴉,每次表演前小丑都必須小心的將他全身染白。馬戲團是很少用烏鴉來作表演的,但因為這城市烏鴉實在太多,而白鴿卻寥寥可數,而且烏鴉是雀鳥中最聰明的,而白鴿的模仿力卻是全行包尾,魔術師亦十分討厭白鴿那種咕嚕咕嚕的聲音,便寧願多花功夫叫烏鴉染髮。染白後變成什麼種類雀鳥的樣子都不緊要,只要不像烏鴉就行,因為觀眾對烏鴉總是有莫名其妙的偏見。小丑最初以鸚鵡作藍本來替烏鴉塗上多樣的顏色。非常費時而且效果不突出,顏料還很容易因為烏鴉喝水時不小心而弄至脫色,狼狽非常(小丑和烏鴉)。用白色是最簡單了,可卻難為了烏鴉,因為要以白色蓋著黑色的毛其實不容易,唯有厚厚的塗上多層顏料以防萬一。「顏料將我的翼都黏起來了!我還能飛嗎?」烏鴉一腳將踩在顏料上,弄得小丑一身都是白色斑點。烏鴉是絕頂聰明的,小丑從來不敢跟他辯駁。最近聽說他跟其他烏鴉計劃將公園的草全都扯開來好捉食泥下的蟲。「整幅草地都翻開來,像地毯一樣,扯扯扯扯扯,真痛快!」他們是集體行動的,行動時的氣勢稱霸天空,抬頭也只會看到一片黑色,如世界末日。

小丑就是這樣,在開場前作了十分鐘的表演,便趕回後台為大家準備。魔術師的用具全都是小丑一手檢查及清潔的,包括他鋸美人的大鋸,每次都要磨得比上一次更利。美人小姐曾投訴:「磨得那麼利,跟你有仇麼?」小丑也會反駁:「怎都鋸不到你呀!」美人小姐立即向小丑遞上她的中指,說:「你看清楚!這隻中指的指甲就是被你磨的鋸弄花了!我花了二百元去做修甲美容呀!」小丑沒再說什麼,只低頭繼續磨鋸。小丑的指甲不單止花了,也破了,有一隻只剩下一半,而且也有著建築工人雙手的傷口及勞損。還有魔術棒,不說不知,魔術師的魔術棒是一次性用完即棄的。每次謝幕時他都會激動而搞笑地將魔術棒弄斷,觀眾報以熱烈的掌聲,令他情不自禁地將魔術棒弄斷一支又一支。有環保團體來信表示反對,也是小丑奔走請來城中名人去信,才平息了事件。

「快些準備!還有五秒便要要拉幕了!」場地工作人員向小丑示意。小丑連忙跑到魔術師身後,為他的服飾作最後檢查,低著頭在他身後推著各種道具,一直隨著魔術師身影移動,直到在台中央停下來,小丑的頭才稍稍抬起。這時候便會聽到獅子、小兔、烏鴉及美人在幕後偷看小丑的聲音。雖然小丑從不能轉過頭去肯一下定,但小丑知道他們都在看。

燈光聚焦到台上,魔術師洪亮的聲音響起:「It’s show time!」觀眾細細碎碎的笑起來。魔術師臉色一沉,再張大嗓子的重覆一次:「IT’S SHOW TIME!」觀眾笑得更厲害了,樂手都不敢奏起一向帶動情緒的開場樂曲,大家只是看著台中央表情錯愕的魔術師。仍然低著頭的小丑這時才發現,他並沒有將魔術師的咪高峰接上。

Monday, August 10, 2009

鬧幾鬧,就可以改善社會問題?

中大馬傑偉教授編的《出賣LMF:粗口音樂檔案》內引述了大眾認為「藝人是孩子的榜樣」的想法。車淑梅說:「整張唱片只有《大懶堂》可以接受,其餘都不堪入耳,更不可讓小朋友聽到。」羅文說:「歌手怎憤怒、怎不滿、怎憤世嫉俗也好,可以講,可以罵,但不能不文。粗口只可以私下講,不應在公眾場合講。社會風氣已經差,歌手不應再敗壞風氣。唉!香港點算!」

到底由甚麼時候開始,藝人竟變了道德行為的指標?以字面意義來看,歌手,是演繹音樂的人;正如司機是開車的人,廚子是烹調食物的人,教育家及家長才是教育下一代的人,然而大眾卻一直搞錯,以為藝人是老師,是道德典範,向他們寄以做孩子榜樣的厚望,甚至指責藝人的「虛偽」,又迫令藝人向公眾道歉。文化工作者林奕華抨擊這種將偶像想像為青少年榜樣的無稽做法,就去年藝人淫照事件撰文,說「我們假設了『偶像』的責任是替父母、老師『教好』年輕人,而不是父母、老師自覺自己應該先教懂年輕人該如何面對、閱讀、反思流行文化在成長過程中扮演的角色。」

說到污染下一代的心靈,電視台無日無夜為廣大市民提供的免費黑社會英雄主義、家庭糾紛暴力行為、小老婆爭寵的娛樂成分、爾虞我詐有仇必報等電視劇,意識更為不可取。

填詞人馮禮慈在兒童音樂網中也向小朋友解說:「罵人不是好孩子的行為,那為甚麼有些人要用歌罵人呢?因為歌曲不單是『陶冶性情』的工具,也可以是抒發情感與觀點的工具。我們不應抗拒罵人的歌曲,而應該聽聽它們是否罵得有道理。」LMF的《傲氣長存》便一語道破問題癥結:「係咪講幾句粗口就會教壞你個仔 / 又唔見我鬧幾鬧 就可以改善社會問題」。

一語中的,如果粗口歌有令青少年馬上變質的大能耐,那以粗口歌去唱政府的弊病,豈不是馬到功成?

Saturday, August 8, 2009

李克勤「教壞細路」?

藝人梁繼璋曾在《星島日報》專欄說:「每次聽到LMF的《大懶堂》,我都不期然有些毛骨悚然,如果我的下一代也奉行着歌中人的生活理念,天天疊着手在家睡懶覺,幾十歲人還向父母攤大手拿零用錢,我把他一腳踢出門外,還是繼續供養這永不長大的化骨龍?」

其實《大懶堂》的副歌是「我要每個人開開心心,痛痛快快尋開心」,之後更說「搵出個意義 做人唔容易 / 每個人有一個故事 返到呢個城市 咪又係得個做字」,實在是說出打工仔日捱夜捱的心聲;而且「日日等出糧」也不等於要「向父母攤大手拿零用錢」,跟「要人供養的永不長大的化骨龍」是兩碼子的事,梁卻斷章取義,混為一談,利用專欄的勢力,向大眾發放以偏蓋全的訊息,這才是荼毒下一代的表現!

相對之下李克勤的《我懶惰》唱道:「我懶惰 但你最傻 / 艱苦去做人負責百樣功課 / 我懶惰 願靠老婆 / 沒能力無謂做錯」;當中「工不愛做」、「做還做無謂預我」的想法,比「日日等出糧」更不事生產,但為什麼沒人說填詞的陳少琪提倡頹廢生命,也沒人說李克勤「教壞細路」?

Wednesday, August 5, 2009

放榜了,我看見很多恐怖的臉孔……

還不知何時開始,教育變成這個樣子。孩子為考試制度而選擇性地學習,為進入名校而說謊(借報地址及於面試時虛報實況),為得到多少個優而付錢給那些滿身銅臭的補習天王;父母為子女能報讀理想的小學而讀碩士,為入讀心儀學校而家庭成員四出排通宵,孩子考到幾個A便以為天下無敵,入了港大中大科大,真的便成仁成傑、光宗耀祖麼?

未必如此。

麥兜說得很對。佢爸爸成日想返去以前唔知邊度,媽媽成日諗住以後唔知邊度,剩係得佢一個,留響而家。

到底而家,我們在做什麼?香港政府提倡不停自我增值(我們是八達通,用完便要增?),到底,背後的意念是否等同無限消費?The more you buy, more secured you are. 我們為什麼不可以閒賦在家?古人的生活,相信並非如今天香港人般要不停學習,那他們的生活便是頹廢嗎?便是無聊嗎?我們忙碌如此,朝九晚十一,孩子一星期七天學習,又很有意義嗎?

LMF的《大懶堂》唱:「好想好似中左頭獎 有野就唔使做 老細又吹我唔漲 / 日日等出糧 冇乜野需要緊張 / 就係咁個樣 乜都唔使撈就至理想」。「明光社」出版的《傳媒哈哈鏡》便指責他們在「提倡頹廢生命」,希望同學「要反思從傳媒這面鏡子反射出來的影像,反省自己的價值觀及人生觀有否被牽著走」。然而問題是「明光社」對傳媒也未有足夠的反思,更未能察覺自己也受了傳媒的洗腦,跟隨傳媒將LMF隨便定型為「壞分子」。一邊高叫同學要反思傳媒賦予的價值,卻忘記自己也跟傳媒一樣在宣傳某種意識形態;是被報導牽著走的同時,又硬加價值觀給下一代。被賦了權力的知識及價值觀,變成孩子的食物和空氣,如傅柯所說的「微觀物理學」(micro-physics)——不需要暴力或武器,卻能達到身體的規範,嵌入他們的行為、態度、學習以及每天的生活中(Garland, 2006:222-223)。

我們必須時刻反思一直被認同的「知識」是由誰建造。「中獎」、「不用捱」,不是很多香港人的夢想嗎?政府也於黃金時段在電視播放「明天金多寶獎金X千萬」的宣傳,令大眾認為求望天降橫財是理所當然的,不然六合彩自1975年推出以來怎為政府庫房及獎券基金帶來超過一百八十億港元的收入 ?「中六合彩」是一般小市民的心願,共識中沒半點邪惡之意,為何用歌曲唱出來卻變成「提倡頹廢生命」?而且「日日等出糧」的人生不等於「頹廢」,事實上很多老人,或福利國家人民的生活也是「無所事事」,但那並不等同「無意義」。「必須有野做」、「不停增值自我」才是「有意義」的人生,是權力深深地、巧妙地滲透在整個社會網絡中的最好證據。

讀書當然不是壞事,想入讀好的學校也不是錯,但是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知道自己在努力什麼,又在為誰做什麼。

Monday, August 3, 2009

粗口教壞年輕人?!

較早前,全城都在爭論立法局議員「講粗口」的「暴力行為」。那麼創作「有粗口」的歌,是否也在行使「語言暴力」?

嘗試翻找粗口文化的源頭,也絕不是由LMF開始。文化研究學者潘國靈指黃碧雲的《烈女圖》、黃霑的《香港仔日記》,及黃秋生的唱碟《吓》也有粗口 (潘國靈, 2001)。馬家輝於一篇悼念前青文書屋老闆羅志華的文章〈喂,羅志華!〉中,開首也以粗口寫道:「有冇搞撚錯呀巴打你駛唔駛死得咁死黑色幽默?」(馬家輝,2008);演唱事業超過三十年、曾在香港體育館及文化中心開演唱會的尹光,也是以唱市井及粗口歌曲打出名堂;詹瑞文更將有粗口的《男人之虎》上演超過一百五十場。然而傳媒對他們的讚譽可從加諸在他們身上的稱號顯示出來:「著名作家黃碧雲」、「鬼才黃霑」、「影帝黃秋生」、「專業讀書人馬家輝」、「廟街歌王」及「舞台劇大師」。那為何唱粗口歌的LMF,就是一班「粗口仔」?這說明了傳媒的尺,是可伸縮的。一樣是利用語言反映社會的實況,但不同人的「下場」卻大相逕庭。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馬傑偉於2001年曾為LMF撰寫兩本書 ,指LMF的憤怒之聲其實十分「安全」,主流社會有點神經緊張,把「粗口教壞年輕人」的議題變成追問的單一焦點。商業媒介也樂於用性與暴力的禁忌大造文章,部分青少年消費者不明來龍去脈大唱粗口歌,也不過是證明自己走在潮流頂尖(馬傑偉,2001:162),於是LMF的音樂只落得「唱粗口有沒有問題」的下場,無視他們對屋邨草根生活的描寫、對香港各種問題的極盡挖苦;也無人探看成員的背景及底蘊,如中三便輟學但卻贏得1996年世界DJ大賽亞軍的DJ Tommy(張進偉),及於法國取得碩士學位的MC仁(陳廣仁),也只被一概冠以「粗口band友」的稱呼。傳媒為他們築起了一副「生人勿近」的形象。

資深青少年文化學者潘惠森指粗口是真實地反映本土文化,而且「用語言衡量人的素質是危險的。道德是要看整個人。《男人之虎》中有角色半句粗話也不講,卻是衣冠禽獸」。美國劇作家David Mamet的《American Buffalo》有粗言穢語,也能獲得普立玆文學獎(文匯報,2005)。故此,受眾自己乃有責任辨清語言背後的訊息,「講粗口」有何意義,為誰而講,是重要的關鍵。

Sunday, August 2, 2009

香港人,請不要養狗了!

香港養狗的人越來越多,而且多選小型狗隻,又以某些品種如史納莎、貴富狗、芝娃娃等最受追捧。這些都不是問題,但今天去了亞洲博覽館的寵物展,便看出香港人養狗,大有問題!

問題一:將狗當嬰兒!

場中有很多人,很多狗,亦有很多手推車!狗是靠行走時的運動來消耗牠們的能量以及情緒的,通過散步(步行),在街道上的摸索、嗅出各種氣味,而成為一隻「狗」。用手推車推狗的人,或攬在臂內不肯放手的主人,是不明白狗的需要,狗的本性,狗的喜好,及狗的尊嚴。人同樣亦靠步行去接觸街道,去實踐自己步向的意願,去消耗多餘的脂肪,及透過運動釋放壓力。可能因為狗主貪方便,可以想顯示自己有寵物的得意心態,可能因為人有我有,會場中見到的手推車,跟超市內見到的shopping cart數量足可相題並論。
Please,請讓你們的狗自己行路吧,牠們有四隻腳,很明顯是設計用來走路的。

問題二:替狗染髮!
此種令人髮指的情況月前在馬灣見過,今天在會場再次見到。首先,小學生都知道,狗是色盲的,牠們根本看不到染在頭上的粉紅。牠們是動物,牠們不會打扮、不會照鏡,頭頂上如何色彩繽紛,牠們也不會欣賞。顯而易見,將狗的毛染色是主人自私的喜好,就像為手提電話貼上彩珠一樣。無知地以為染髮的狗搶眼過人,以為自己與狗都與別不同,其實路人都在背後暗暗恥笑你們……要知道狗的嗅覺是人的一百萬倍,可以想像在染髮的過程中,小狗承受了多少嗆鼻的痛苦!
Please,請在養狗之前,看看狗的身體結構。

問題三:替狗著鞋!

穿了鞋的狗,走起路來非常可憐,一拐一拐的,像連著電線的機械狗。我看到的那隻小狗很乖,沒有反抗,或將鞋咬爛(還是有,而主人將之馴服?)我想像那是因為主人不想為走路後的狗清潔雙腳而出的好主意。事實上狗的腳底有相當的肉,是走路時當墊子用的,目的就是避免受傷。狗鞋的設計,顯然沒有精心研究過狗的腳足構造,跟人的鞋不一樣,狗鞋只是一種賺取無知主人的錢的玩具。替狗穿鞋,無疑會增加腳受傷的機會。而對於主人來說,那也不過是滿足一下其「好得意啊」的自私心態。從那年輕女主人的臉上,我看到很悲哀的沾沾自喜。
Please,用用你的腦袋,為你的小狗設身處地想一想,牠並不需要四隻鞋啊!

以上這些指控,是忍無可忍的表面問題。而這些問題在香港只是冰山一角,其實養狗大有學問,由心靈傳染、精神氣場、身體語言、糾正方法等,都不比教育一個小孩的心機少。美國有一位養狗專家,以自己的體驗救治了無數被認為「很惡」、「不聽教」、「只懂吠」、「情緒失控」而被主人放棄的狗隻。他的拯救並不是針對狗,而是針對主人!人類要將狗收作私人財產,替牠們打種再貼上價錢販賣出去也都算了,但養狗的人請也要明白狗的天性,狗是狗,不是人,牠們要的不是盲目的愛,而是exercise, rules, boundaries, limitations. 簡而言之,一隻通山走的野狗不會有情緒問題而無端失控,反而是悠然自得,身心平衡;要整治的,其實是養狗的人——主人的心態、處理的方法、心情的起伏、居住環境等,才是令狗受壓而被認為bad dog的關鍵!

真心愛你的小狗,便請多認識狗為何物,牠們需要的是適度的運動、走在街上跟其他狗及其他動物以至植物交流的機會——釋放體內壓力的機會,而不是染髮、著鞋,再坐上手推車。

強烈建議養狗的人買一本Cesar Millan的書或DVD來看,會完全將你對動物的態度,以至你整個人生觀改變。

PS. 以上說話是我試驗後由衷的推薦,並非打廣告。

Saturday, August 1, 2009

最佳導演:政府

當天我去到大河道的巴士站乘車,卻發現整個巴士站竟然給封了的時候,我呆若木雞的,像被人摑了一巴掌。

「荃新天橋」已赫然在興建中。在我細想「荃新天橋」橋墩位置後才猛然醒覺,原來路政署早在本年初於地鐵站外、西樓角花園旁、海霸街及鱟地方開始了施工工程。而每天行走於荃灣的我,竟然從未留意。這再次証明了Abbas所說的「逆向幻覺」——習慣了行色匆匆的香港人,已失去觀看城市的能力,對改變城市的工程視若無睹,或因事不關己而無動於衷。

在政府的推崇與蒙蔽下,市民以為天橋的「建造」是提供了更方便的生活,未能看清楚背後真相,乃是政府與大企業共謀的計劃;「建造」其實是「破壞」——我們的權利被破壞,我們的城市景觀被破壞。而香港人受著殖民歷史因素的影響,一直以資本主義為生活主導,短視社會結構的轉變,未能明白「實踐空間」的關係及重要,以致對「構思出來的空間」往往只會容忍了事。政府近年尋求經濟轉型,力谷「全面都市化」,在一堆堆花言巧語下,令香港人以為興建設計新穎、快捷方便、具規模的大型建築便是步向美好。

「荃新天橋」是一很好例證,說穿了,不過是政府為配合沿海地區的發展,與地產商在市民的天空上,上演一場「利己不利人」的大戲而已。

要重申我們對城市的權利,必須由醒悟「有甚麼正在發生」開始,多關心社區情況、與身邊的人積極討論、拆解新聞報導的盲點,便是行使「改變城市權利」的第一步。

Friday, July 31, 2009

最啼笑皆非的公園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公園,是位於荃灣站外面的「西樓角花園」。

這個約有兩個小型足球場大小的休憩場所,竟偏偏建在天橋圍困之下,被夾於大河道、西樓角路與青山公路之間。更好笑的是公園的正門,竟離奇地沒有接上行人路。正門不是用來出入,而是用來看的?

不知就裏的人從正門走出去,會赫然發覺根本無路可走!鐵欄阻止了人前進,眼前只有車來車往的雙白線馬路,實在是離奇至極。真正能進出公園的地方,要沿著青山公路那邊的旋轉式天橋走下去才能瞥見到。

別說甚麼易達性,閉門造車的官員似乎並沒理會這樣的選址及設計有否迎合市民的需要,以及實際到達公園的路徑是否合理,以致居住荃灣多年的市民大多從未踏足西樓角花園。

還好外籍傭人懂得於假日盡量利用,才不至於百分百浪費!

Thursday, July 30, 2009

用一億元建造天橋直達西鐵站的原因,是……

對於市民來說,用一億元建造天橋直達西鐵站的原因,真的是為傷健人士提供易達性嗎?

跟香港路政署一樣,Minneapolis天橋網絡的發展商其中一個包裝天橋的賣點,是對傷健人士提供「易達性」(accessibility)。民建聯見機行事呼應一番,於二零零七年推出「荃灣區改善方案」,指現時「行人天橋系統欠缺連貫性,未能達至連繫區內新舊發展樞紐的功效。斷斷續續的行人天橋未能提供舒適、直接的步行途徑,更令傷殘老弱人士敬而遠之」。

如果政府對傷健人士的關懷是那樣全面,那荃灣總站的出入口便不該建在上層,而接駁到其他地區的巴士總站及小巴站卻「巧妙」地設在附近大廈的下層,使行動不便的人望而生畏——從一邊走到另一邊,要爬過幾十級樓梯,中間要穿過又窄又迂迴的、地下畫了分界線、設定了哪邊是「↑」哪邊是「X」的天橋,實是毫無「易達性」可言。就算政府後知後覺,現在要為傷健人士做點事,那為何至今荃灣總站兩邊連接地面的依然是長達四十四級的樓梯,而「荃新天橋」卻得到撥款在不同地段興建三台連接天橋的升降機?

說能為傷健人士提供一條方便、省時的天橋,只不過是美麗的糖衣,真正原因是要為城市築起一個重重圍困的消費網絡,將人導向各個商場,「易達性」的最終得益者是大商家,並不是市民。然而市民被政府及政黨的「改善方案」蒙蔽,未能看透興建新天橋實際上是要連接更多商場,將主導市民的控制力再一次加強。

Wednesday, July 29, 2009

書展啊!書展

我竟然完全記不起去年書展的事。

今年書展我做足準備,將活動和展覽的資料都先看了幾遍,配以工作的安排(今年要上班呢),深思熟慮的選了一個星期四前去。誰知那卻是個錯誤的抉擇,原來第二天到書展的人比第一天還要多。轉去鷹君中心再回來,腿已開始倦了。

一個人行書展,原來可以很爽快。我是沒耐性的,也從不喜歡打書釘,尤其在人擦人的情況下。我彷如忍者般左閃右插,吃個焗薯喝杯咖啡又繼續尋書,也是一等的快事。而且答覆了空氣為他拍下他的書在場中被爭相搶購的情況,我拼了老命,連陶傑也拍了進去才肯罷手。

意外地得到了一些美麗的書籤,一枝可愛的棉花糖和一本1977年的以龍劍笙為封面的舊雜誌。才會令我星期六晚上再想多去一次。才知道原來星期六晚比星期四下午的人更少。才知道藝發局也有攤位。才知道我的《見字請回家》竟然賣光了!

結果,收穫如下:
1. 《今天.香港十年》2007年夏季號。封面是已消失了的皇后碼頭,背後有一隻泛紅的鴨靈號,整個畫面除了碼頭的光管外,全黑。

2. 《沒有光的所在》,馬國明老師去年的作品,CUP出版,半價後$36,整個封面,也是全黑,除了字。

3. 《The逼City》,民政局出版,才$34.5。在他們的攤位前竟然看到大疊《路易威登:情感創意》的宣傳單張。我問他們:「?」職員馬上低頭解釋:「係康文署俾我地,叫我地擺架。」藝術館館長,請問LV展覽怎會「不帶教育成分呢」?

4. 《城市文化讀本》,見是汪民安編,便有信心。上次在新會買的《尼采與身體》也是他主編,書編得很有水準。但大陸書只肯一對一,沒打折,有點反書展的感覺。

5. 《Cruel Crine and Painful Punishment》,Terry Deary著。Mr. Deary這樣的名字還是第一次聽。這是一本像picture book的硬皮書,裏面字圖半參的寫下自古以來的懲罰人們的規例,及世界各地對懲罰的不同看法。是最貴的收穫,$98。

也發現了Frank McCourt的Teacher Man,hardcover傾銷只是$30!可惜我有了,多買一本又不知送給誰。還是留下等其他愛書人發現它吧。本來還想多買一些,但家中已有太多書未來得及看,七月份已買了四本書了,我眼睛不好,不能看書到天明。惟有就此收手。不然亂買回家,最後還會添了幾分後悔。

Tuesday, July 28, 2009

興建、拆卸、興建、再拆卸

去年於「荃灣七街」重建地區落成的「荃新天地」,其四萬平方呎的露天園林廣場及八千呎、全港最巨型的「直立花園」將「自然」與「購物」 結合在一起,榮獲了香港環保建築協會頒發白金級別證書,更有全港第一間「綠色商場」的美譽。

可是居住於原址的七千五百個荃灣居民再清楚不過,「七街重建項目」在進行清拆時一點都不「自然」——重建乃因為政府想推行Lefebvre所指的「全面都市化」,剷除舊有消費模式而尋找新的少眾市場(niche market) ,懶理商場及高尚住宅「萬景峰」與旁邊的楊屋道街市及對面的戴麟趾夫人美沙酮診所完全格格不入;更是一點都不「綠色」——由於舊有的樓宇大多使用石棉作建築材料,而清拆沒有密封進行,故鄰近有二十萬人受到重建計劃的影響。

政府成立市區重建局是想將重建的步伐更簡快,消滅舊有的鄰里,發掘新的營商模式,著重「全面都市化」的「消閒」與「歡愉」(leisure and pleasure),吸引有能力的消費者浮現。「七街重建項目」是信和地產與市區重建局合作的計劃。政府稱重建後「會成為荃灣區充滿活力的中心地區」;是否真的充滿活力,市民不能從貴格的商舖與食府猜出究竟,但值得留意的是,發展商與政府會不惜一切將這當時稱說歷來最大型的重建計劃、發展成本達數十億元的投資最大效益化,故在「荃新天地」落成的同時,連接附近「荃灣廣場」及大河道的天橋便相繼興建起來,用以吸納更多人流。

故此,2009年動工的「荃新天橋」理所當然亦會設計成與「荃新天地」的天橋連接。路政署在政府新聞網中指「往來港鐵荃灣西站和荃灣站一帶的人流大幅增加,由現時在繁忙時間每小時錄得約六千人次,到二零一一年會是約一萬人次」,說明建築新天橋有其急切性,又強調新天橋「步程可省四分鐘」。

但說穿了,也不過是希望市民能更快速地由一個商場走到另一個商場。興建天橋是要為商場聘請一位最落力的公關,將人指向各大商家的胃口。而市民也早落入消費主義所施的魔法,以為「新」的商品天天有,而事實上所謂的「新」不過是舊酒新瓶,好讓人沉迷在展現商品的夢幻世界之中,忽略了不停的興建、拆卸、興建、再拆卸,抹殺的是一堆堆的城市記憶及自身歷史。

Monday, July 27, 2009

粗口——香港的「城市之音」

2008年立法會選舉,黃毓民造勢晚會找來LMF唱Rap歌助陣,《東方日報》記者問黃毓民LMF會否「爆粗」時,黃說:「可能會啦」。可是最後標題卻是〈毓民造勢晚會搵LMF爆粗〉,文字上的語氣是肯定的完成式,晚會還未舉行,記者卻已「報導」了「事實」。

《蘋果日報》更將LMF的音樂會說成是暴亂,把他們的音樂和暴力畫上等號,說他們教壞年輕人。粗口歌上了政府黑名單,政府場地不允許他們表演,他們甚至從沒以LMF的名義開演唱會,因為他們的名字被視為不雅 。

本地傳媒在「蘋果化」後,強勢的色、煽、腥新聞理念被內化,容易被攻擊的皮毛,都被變成大標題以爭取銷路。受眾難以逃出傳媒日以繼夜佈下的天羅地網,在主流報導之外反思被建構的價值觀。而新聞報導凸顯的意識形態,往往又跟有權勢的社會階級互為關係;傳媒製作有優勢的輿論,尋求勢力社群的認同,再反過來影響社會所有階層,無權無勢的人便只能接收種種建構出來的價值觀。傳媒沒去了解Hip Hop音樂,便隨便向LMF冠以「粗口樂隊」這富有顏色的標籤,然後借名人的嘴斥他們「言論過份」,名人又樂於擔當這高尚而正義的角色;娛樂版的讀者消化完畢,接收到的社會意識是——LMF唱粗口歌,而「智慧與美貌並重」的香港小姐說他們是不道德的。

其實沒有名車接送及沒能沉醉在哥爾夫球場的普通市民,在每天上班上學的途中,都太了解「粗口」根本是香港的「城市之音」;在手提電話普及後,粗口更成為公車上最常聽到的「背景音樂」。何解LMF用音樂伴之,就變成不道德的壞分子?

Sunday, July 26, 2009

好笑新聞兩則

《太陽報》報導設計師鄧達智舉行時裝騷時選播了LMF的《反骨仔》為表演音樂,標題是「時裝騷選播LMF 鄧達智修女面前『爆粗』」(太陽報,2007年8月19日),讀者看來還以為發生了甚麼衝突,卻原來只是「表演期間,現場有修女經過」。

翌年鄧達智再辦同樣的騷,《太陽報》再以〈鄧達智騷 爆粗踩界 14黑衣人K上身〉(2008年1月18日)為大標題,小標題亦以「播粗口歌應景」,內容再次強調LMF的「惡行」。樂隊解散五年後仍要將LMF與「爆粗」並放,可見傳媒的立場始終也沒變——LMF只是一班「爆粗」的人,除此之外,沒其他值得報導。

讀者讀了這兩則新聞,是否也只一笑置之?

Saturday, July 25, 2009

港姐「貓狗不如」

《星島日報》2000年7月7日一篇報導稱LMF樂隊批評港姐「貓狗不如」。

港姐評判鄭文雅直斥「LMF是不道德的人,沒有資格批評他人」,但鄭文雅又表示「是看報紙才知悉,不但不認識他們,亦沒有聽過他們的歌曲,對於為了令歌詞深入民心而加入大量粗口,覺得是不道德」。

鄭又表示「不需要用負面詞語或粗口填詞,現今社會好多細路都不懂分辨是非,傳媒更加不應該鼓吹這種風氣。」又稱她不喜歡人講粗言穢語,平日跟一班男人打哥爾夫球見他們激動爆粗,她亦會阻止,「成年人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

此報導的毛病,先是記者斷章取義說「LMF樂隊批評港姐『貓狗不如』」,但前文後理如何,讀者也沒有頭緒。其次是當鄭得知LMF的歌曲有粗口,便馬上指他們是「不道德的人」,但卻又矛盾地說沒聽過他們的歌;而且報導標題〈鄭文雅直斥「粗口樂隊」言論過分〉,完全將「LMF」命名為「粗口樂隊」,訪問鄭文雅幾句後,便馬上落到誰是港姐大熱的報導上,整篇文章對他們說出那番話的前因後果,交代是零。

LMF在紀錄片《大你》談及這件事,說真相是他們表示「不會看港姐比賽,因為沒興趣,他們喜歡動物,如果有選貓狗大賽,他們會更感興趣。」但翌日報導卻說他們指港姐「貓狗不如」。

即使沒有LMF的辯駁,傳媒的報導手法依然令人咋舌。而鄭文雅小姐的回應,的確很「有智慧」。

Friday, July 24, 2009

LMF跑贏張學友

LMF這樂隊名字於1993年出現,初期成員不定,1999年正式成為一支十二人樂隊,推出香港首張華語Hip Hop大碟《大懶堂》大賣五萬張,跑贏同期張學友,令人忽地覺得香港音樂有了新的路線,作品《大懶堂》、《屋邨仔》、《香港一定得》等歌曲成為一時佳話,但當中一些有粗口及暴力成分的,如《冚家拎》、《反骨仔》、《WTF》等,卻激起了社會爭辯,傳媒毫不留情地將他們打壓成「粗口樂隊」,主流衛道人士亦樂於義正詞嚴說他們「教壞細路」。

Hip Hop這種美國街頭音樂,源起自基層黑人對主流社會及生活荒誕的控訴,粗口、毒品、金錢這些與生活掛鉤的東西是當中重要的元素。後來「白人Rapper」Eminem反傳統演繹這「黑人音樂」,令Hip Hop文化迅即熱遍全球,世界各地都紛紛冒起一班學習Hip Hop的年輕人。香港九十年代的獨立樂隊數以百計,當Hip Hop這種「控訴式」的音樂遇上回歸後的矛盾心理,可說是一拍即合。然而LMF是誰?他們的創作對香港音樂有甚麼衝擊?粗口跟香港文化有甚麼關係?歌曲諷刺的內容是否有意義?

有興趣研究LMF的先行者,有中大新聞傳播系馬傑偉教授,著有《地下狂野分子: 次文化圖文傳真》 及《出賣LMF: 粗口音樂檔案》兩書(香港明窗)。

Thursday, July 23, 2009

我想講粗口

八九事件後,很多音樂人用音樂來表達憤怒以及面對九七的末世心態。達明一派絕對是代表人物,還有Beyond,其搖滾音樂也啟發了不少後來者。

九七後香港經歷戰後最大的經濟衰退,民生問題凸現,一直在地下暗暗作動的獨立樂隊(indies),吸收了前人的樂風及西方音樂的養份,將對政治及經濟的焦慮在音樂創作上加以發揮;還有,出現了擲地有聲的華語Hip Hop。「大懶堂」(LazyMuthaFucka,LMF)就在這時候製作了香港歷來首張Hip Hop華語唱片,不論從打扮、神韻、歌曲內容、唱片設計等均非常貼近美國Hip Hop,風頭一時無倆,大碟銷量更勝同期的張學友,但亦因為歌曲有典型Rap歌元素——粗口,而轟動香港社會,受盡非議。

至今,香港人仍然記得LMF,隊員雖已各自發展,但仍活躍於台前幕後。今屆書展,MC仁也伙拍MC Jin主持講座。但從報導看來,香港人依然只記得LMF的粗口。
http://www2.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15/1/1/1209590/1.html

香港人如何接待這新音樂的出現?Hip Hop及 Rapping(繞舌)能否令香港音樂更多元?主流社會有沒有足夠的教育及智慧去探究一種新文化的面貌?為何最後LMF只曇花一現?相信絕對不是因為LMF說了幾句粗口,而是跟整個香港傳媒、主流共識及樂壇空間幾種權力關係共謀有關。

當然,指控需要證據,來,容許我長夜漫漫慢慢道來。

Wednesday, July 22, 2009

購物公園之迷思——去購物,還是去公園?

五十年代的荃灣有不少重要的工廠,在福特主義末落,香港工業式微後,購物商場便於八、九十年代如雨後春筍般沿著地鐵總站湧現於荃灣,細心的一數,主要商場有南豐中心、荃錦中心、力生廣場、綠楊坊、荃豐中心、華都中心、荃昌中心、豪輝中心、荃灣城市廣場、荃灣城市中心、娛樂廣場、荃灣廣場、東亞商場、海濱花園商場、灣景廣場,以及較新的悅來坊、愉景新城、如心廣場、協和廣場及荃新天地,可說是超過有二十個。當中,天橋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例如荃豐中心、荃昌中心、華都中心及豪輝中心,便是沿著總站的天橋層發展而來,之間又各自有天橋緊扣著,令人走進一個又一個商場而不自知;荃豐中心另一邊又有天橋接上青山公路的荃灣城市廣場,荃灣城市廣場又有天橋接駁眾安街的荃灣城市中心;商場們因為天橋而環環相扣。

荃灣站的另一邊於一九九七年也興建了接駁「愉景新城」的密封式天橋,這個稱為全港第一個「購物公園」的商場,是要將公園的大自然氣息融入購物之中,實現「商場公園化」及「公園商場化」,宣傳廣告更有美麗的彩雀在商場內飛舞。

到底我們想去購物,還是想去公園?

Tuesday, July 21, 2009

親密的接觸

今天香港的街道景觀跟過去已有很大分別,小販絕跡,戲院消失,街市熱鬧不再,連鎖便利店於每個角落佇立,老店被商場壓迫而漸漸淘汰,新店往往也捱不了一年半載,但店舖轉變得再快,只要我們仍能走在街上,那附有我們與城市獨特的記憶便依然存在。

法國理論家Henri Lefebvre說,人走在街上是最自然的「空間實踐」(spatial practice),因此在年月之下,城市會自行生產出空間,塑造出不同的街頭面貌,我們對城市的記憶也就是由這些實在的經驗及感覺組織起來。所以,商場的情況剛好是相反,以荃灣來說,悅來坊及永遠在翻新的荃灣廣場,都因為需要進一步刺激人流而進行大規模的翻新。 翻新工程會完全洗去原有商場的面貌,叫人彷如置身一個從沒到過的陌生地方;牆被堵住了,層與層之間打通了,商場入口改了,電梯及洗手間也不見了,可說是跟舊有商場的記憶完全斷裂開來。因為商場處於密封狀態,與街道及周圍環境隔絕,故當內在空間發生轉變,在沒有街道路向可辨認及親密的接觸關係(tactile appropriation)之下,舊有的記憶便全盤失去。顧客與商場內的店舖有的,只是凝望選擇性物件的關係(gaze upon selected objects)。然而這卻正正是翻新商場的目的,為求予人面目一新的新鮮感,從而刺激消費。這解釋了為何我們能記起小時候某公園的玩耍設施甚至公園的顏色,卻永遠不會記得翻新後商場店舖的過去。

我們以步行來與街道發生親密的接觸,從個人的獨特角度,選擇性記下有價值的東西,接收街道所產生的豐富意義,呼吸勞苦大眾合力建造出來的畫面。街道就像劇場,人自然地成為看與被看的人,像演員一樣,那才是有互動的接觸,才是有活力的生活。

Monday, July 20, 2009

我們的荃灣

住在荃灣的人,想要一個怎樣的荃灣?

正在興建的「荃新天橋」將會連接荃灣總站及西鐵站。政府強調「人車分隔更輕鬆」,但事實上走在大街上的人本來就是輕鬆的,可以隨著個人的喜好拐左拐右,穿進小街窄巷,細看蹲在路旁參與賽馬的人,或在路邊整理紙皮的老者;相反,被強制走上迂迴而規劃了左右流向的天橋,才令人心生壓力。而更重要的是,當天橋網絡建得過於完善,人們便會失去擁有街道的感覺。

政府早預告「荃新天橋」落成之後,會將四成的行人分離原來地面的行人路,這肯定會將街上的風景進一步被抹殺,更會嚴重影響店舖的生意。動用一億元、產生一萬零六百四十公噸的建築廢物去建造這天橋,真的是為了方便市民,真的可以令荃灣居民「更輕鬆」嗎?

Sunday, July 19, 2009

誰可以漫遊?

荃灣線於一九八二年通車後,成為了荃灣市民往返九龍及港島區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於車站出入口不設在地面,而是架空在上層,及橫過青山公路及西樓角路的行人過路處沒有了,市民想要乘搭地鐵,便不得不使用四方八面連接車站的大小天橋。天橋宛如工廠一條條的輸送帶,將住在邊陲市鎮的人機械式送往九龍及香港島謀生。而順應設於上層出入口而衍生的商場、行人網絡及樓梯,亦相繼出現。居住綠楊新村、荃灣城市廣場及荃錦中心的居民,每天放工放學更是必須經過天橋及商場才能抵家。即是說,從荃灣車站走出來,他們踏足街道的機會是零。

班雅明(Walter Benjamin)筆下的「漫遊者」(flaneur)以極慢的速度走在巴黎拱廊街,超然地、疏離地注視身邊的世界;以一種無盡止又明顯矛盾的關係和人群發生聯繫。「漫遊者」步行於城市凸顯了其自由與權利。然而對於荃灣居民來說,別說要像「漫遊者」以極慢的速度四處注視,就連步行的方向也被規劃。荃灣總站興建以後,地面的行人路變得四處不通,市民只能依循天橋的指示在半空行走,看到的是在橋上找不到理由停下步伐的路人、冰冷而毫無設計的欄杆,及連接天橋的各大小商場,步行於城市的自由與權利,已幾近蕩然無存。室內禁煙後,天橋更成為了集體抽煙的指定地點;橋上至少擺放兩個垃圾桶,左右服侍抽煙的人,行人想通過天橋,必定要經過一重重的「煙霧迷漫」。而天橋的闊度有限,無處可逃之際,只有閉氣快步走過,更遑論觀看甚麼景色。久而久之,人們習慣了這種規範性的行為,便從踏上天橋的一刻開始快步走至完結,忽略了行走在街道的權利,及街道面貌是城市記憶的泉源等重要性。

將於2010年落成的「荃新天橋」,真會設計成「兩旁花圃香氣濃」嗎?習慣了規範性訓練的人,根本不會在天橋上駐足,更不會走向橋的兩旁觀花。人來人往,在天橋上,注視的權利也不存在。

Saturday, July 18, 2009

荃灣人,請抬頭看看吧!

荃灣又在transform了。在未細心留意之時,我以為那只是一般的道路工程,或是水電公司又來增新服務的馬力。是美麗的誤會,或說,是匆匆來匆匆去的人太冷漠。

它的背景故事,我們都知道。早在五十年代已開始荃灣是「新工業市鎮」(planned new industrial towns),當時工廠大廈及木屋林立的荃灣被前新界政務署署長許舒(James Hayes)形容為「討人喜愛但難以歸類」(loveable but nondescript)。一九七八年政府將地下鐵路的路線延至荃灣,但荃灣總站的特別之處,在於「地下鐵路」並不設於「地下」,而是設在地面,於是附近範圍的一切便需要全部剷除。為期長達十五個月的房屋及工廠清拆行動,共有二萬六千九百零五人及一千一百一十六所工廠及店舖被迫遷及拆卸。從此,青山公路及西樓角路不再設有行人過路處,亦由於荃灣站的出入口並不是設於地面,而是設在上層,故沿著上層而建的接駁天橋便成為市民上班及回家的必經之路。至今,荃灣的天橋已像幾隻懸在半空的八爪魚糾纏在一起,可說是全港僅有因地鐵發展而出現的天橋網絡。亦為荃灣埋下了無情的伏線,奠定了荃灣街道面貌被一步步扼殺的命運。

港鐵近日卻打算以81萬元為荃灣站外行人天橋旁的牆壁,裝置多幅融入荃灣區特色地標的馬賽克掛畫,說是想將人來人往的行人通道粉飾成藝術長廊,等同謀殺之後,為死者豎立墓碑。死者家人及後代還懵然不知,以為天降好心人。 http://paper.wenweipo.com/2009/03/24/HK0903240043.htm

二零零九年,政府更會花費超過一億興建一條長六百米的「荃新天橋」,由原來的荃灣總站,橫越大河道,再連接至荃灣西鐵站。根據路政署總工程師所言,「荃新天橋」是「人車分隔更輕鬆,步程可省四分鐘,美觀融入設計中,兩旁花圃香氣濃」的惠澤市民計劃。

到底,新的天橋可以更方便市民,讓荃灣更美好,還是一項扼殺城市面貌及將荃灣轉型的隱惡揚善工程? 荃灣天橋網絡,是在「建造」還是「破壞」?

Friday, May 8, 2009

一切都完了

看來聽來,都十分悲哀的題目。其實並不,只是大家都習慣了用某句說話形容某種場面,久而久之,便將說話賦上正負之意義。

其實我想說,一眨眼,書便讀完了。那天我走上山,踏進許讓成樓,按下四字,找到老師的郵箱。兩個同樣在尋找郵箱的人,將手一遞,便走了。我站在那裡,拿著最後一份論文,沒有馬上行動。忽然像電影主角憶述往事那樣想起第一天上學,去年的九月一日,我在肯德基吃過了下午茶,便乘48X到沙田,再轉火車,再步行上山,想著要面對一班不知善良還是氣焰的同學,心情很是忐忑。但走著走著,想起自己一直不是什麼名校出身的人,能被大學快速取錄,是一件神奇而令人感動的事。於是,那刻我竟然對自己說:「從今天起,我要做一個有用的人。」很白痴的對白呵。

現在,一切都完了。我從許讓成下來,那部慢得不能再慢的電梯延長了我留在中文大學的時間。

電梯門打開,清潔叔叔向我看來。我望著門口。Now what?

Sunday, February 15, 2009

雜說

此文由劉紹銘教授撰寫,刊登於2009年2月15日《蘋果日報》

董啓章給黃敏華的小說集《見字請回家》寫序,說到寫還是不寫這問題,已成為一些香港作家的「終極之問」。董啓章的名單上有鍾玲玲、鍾曉陽、黃碧雲。年輕一代的有韓麗珠和黃敏華。上述五位,除韓麗珠外,都已「倦勤」多時。陳思和教授在〈我們的抽屜〉一文引一位朋友的話,說一些作家在環境不利發表時,一樣不會放棄寫作。完成後,放在抽屜裏等機會。陳教授的長文對此現象有解釋,譬如說文革時期就有這種例子,不過他認為如說是「潛在寫作」,會比「抽屜文學」來得貼切。

史家陳寅恪失明後著作不倦,因為在他而言,「文章存佚關興廢」,偷懶不得。但「為往聖繼絕學」的胸襟,不是人皆有之。凡夫俗子寫作,不能沒有計較,總指望酬報。求溫飽、求行家的賞識和讀者的支持,這應是全職作家三個基本願望。這類成功例子在今天的大陸並不罕見。寫小說的,我想莫言和王安憶都稱得上「三元及第」。

黃敏華跟董啓章學寫小說,拿過青年文學獎。能拿獎的作品總是嚴肅的。不久老師鼓勵她結集出書,誰料出版過程一波三折。書終於出來了,用董老師的話說,「也沒有得到甚麼迴響。」就銷量而言,香港的資深作家也不比新丁好得了多少。黃碧雲的小說,陰森凄冷,不管你欣賞不欣賞,總不能否認這是香港文學一種風格獨特的書寫。但知名度也難創什麼奇跡,心血結晶好不容易才零星落索的賣一二千本。誰要你當什麼嚴肅作家來着。

要當嚴肅作家得選對了落腳地方。王文興在台大當學生時就寫小說,嚴肅得正襟危坐才啃得下去。後來當了老師,更嚴肅了,代表作《家變》,在《中外文學》發表,文字「彆扭」,思想「反動」,應該沒有什麼看頭。誰料顏元叔一時性起,晚上泡了濃茶,挺起腰板細品,居然讀出滋味來,後成〈苦讀細品談《家變》〉一文。這本非常「學院派」的小說,因得「地利」,自顏元叔文章刊出後,報章雜誌即有迴響,議論紛紛,一度成為城市話題。《家變》在民間的認受程度不比《台北人》,但一刷二刷的再版,至今後勁不衰。王文興沒有因此發財,但冷門的書寫還有人在乎,心血沒白費。文學作品在那裏「落腳」,關係榮枯。

今日的香港,「純文學」的作品還可以投寄碩果僅存的兩本「純文學」雜誌。略為通俗的卻不知何處容身。五六十年代的香港不是這樣的。那時幾家大報副刊,除長篇連載外,還有一二千字的篇幅刊登短篇小說。一般在這些副刊發表的小說,都有「雅俗共賞」的能耐。不少作者日後都在三聯和天地的「年度小說選」出現。記得《星島晚報》刊登過皇甫光的〈紅花約〉,說男女筆友要謀一面,相約女的襟前插紅花為記。男的在咖啡室等候時,看到進來的「紅花女」竟是自己媽媽的年紀,本想低頭一走了之,但是……。後事如何?原來紅花婦人是筆友的媽媽,要試探這小子是否「以貌取人」。她女兒如花似玉,不在話下。這類社會「溫情」小說,在今天的香港會不會有讀者,實不好說。思之念之,若有所失。

Monday, January 5, 2009

報道背後 記者手記

此文轉載自2009年1月5日《香港經濟日報》

新聞報道沒有絕對的客觀。因為「『新聞』的形態和方式,都包含了許多人為的價值判斷。」(《新聞寫作從心出發》)記者的職責在找尋真相,更重要的是以甚麼角度去展示這個「真相」。

但甚麼才是真相呢?讀著幾本新近出版、由記者執筆的書籍,發現許多重要的東西,不在新聞報道——所謂的事實真相之中,而是在鏡頭以外的風景。

資深傳媒人蘇啟智的《不是報道》是一本影像文字集,而當中的「文字」有別於「新聞報道」。雖說是「影像文字集」,但書中關於中國、香港、亞洲及中東各國的篇章,又像新聞特寫。

第一章<中國香港特寫>,特寫中國佔了大部分:從作者小時候回鄉探親時對糧票的記憶,92 年跟隨「關懷行動」的醫生到四川成都鄉村採訪病人,到 03 年的沙士一役,以至去年的 5.12 四川大地震等大事。單從文字,已可看到事件的輪廓和畫面,充分顯示他多年處理電視新聞的功力。

他選擇了窮鄉僻壤裡肢體殘障的小孩、賣血供養兒子在北京揮霍的老父、沙士疫潮與去年四川地震作為描述中國的主題,而非選取京奧、神七升空等片段來作「符合國情」的「平衡報道」,是本書值得細味之處。他寫那賣血的老父沒有譴責兒子,取而代之的,是特寫一個不過想下一代脫離貧困的爸爸;這,也許就是書序中李少南教授所說「人文的關懷」。

不要麻木

蘇啟智提到 03 年在內地採訪沙士的經歷︰「當香港人看到我的報道,對內地官員延報疫情搖頭歎息,悲憤莫名。我訪問的廣東省官員卻深信自己沒有一絲一毫錯誤,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已盡力阻止疫情蔓延。……同一宗事件,由於各人身處不同國家、不同制度,有不同意識形態、不同文化、不同信仰,因而對事實有不同的詮釋。無論記者如何努力尋根究柢,也要承認發掘到的往往不是絕對真相,只希望是事實的最客觀詮釋。」因為採訪,他在內地接觸到不同階層的同胞,自然別有一番體會。當中那種「親密又抽離」的情感,相信也是港人與祖國關係的寫照。

這書也真的有「不是報道」的篇章,最後一部分<世界廣角鏡>,是他在牛津大學進修以及在歐洲旅行的經歷與體會。傳媒寫作不是搬字過紙的工夫,記者寫每一篇報道,即使沒有嘔心瀝血,至少也要掏心掏肺,需要耗費極大的心力。而進修與出走,是令記者生涯得以「可持續發展」的途徑之一。

「每段世界旅程,無論走到任何陌生的國度,要找尋的都是自己。」文首提過「新聞」包含了很多人為的價值判斷;記者常常保持自己作為一個「人」的狀態,而免於變成一副機器,更形重要。「最好的報道要有冷靜和客觀的態度才能完成,但總要由一顆灼熱的心出發,所以經常告誡自己,不要讓歲月流逝令感觸神經變得麻木。」蘇啟智在序言中如此寫道。惟有如此,新聞報道才能在解答「六何」(何時、何人、何地、何事、為何及如何)以外,發揮影響力。

記錄以外

新聞以外,讀者也關心在報道裡看不到的採訪過程與花絮,就像看 DVD 要連那些「the making of……」當成甜品一樣。若說《四川地震——香港記者反思錄》是甜品,未免褻瀆——不只因為內容豐厚,而是當中記錄了記者們在四川大地震這個巨大天災之中,面對成千上萬的受難者,「除了記錄,還可以做甚麼?」的心力交戰。

在災區採訪的電視新聞記者蘇敬恒,不時質疑一個香港記者究竟可以做甚麼,採訪、報道時又應該如何去做;訪問災民時,他不無歉疚:置身災區,能全身而回已是一種幸運;他希望跟災民留個聯絡,方便日後跟進。這是平日採訪的基本步,但在那裡問災民的電話號碼,令他覺得自己像魔鬼,好像拿別人的傷痛來做新聞,他質疑自己是否販賣悲情,是否用別人的眼淚來換取別人的掌聲。

記者也不過是人。置身於天地不仁的現場,要同情別人還是專業報道,是記者的抉擇。我記得從前採訪天水圍專題,也有社工強調︰「做傳媒的,記緊不要將人血當胭脂。」

照見自身

跑前線的新聞工作者固然值得尊敬,但沒能上「戰場」的記者,也需要面對及反省「記者」這個身份。01 年出版過小說《給我一道裂縫》的作家黃敏華,因為想逃避「寫作」而移民加拿大,因緣際會在彼邦當上了記者。新近出版的《見字請回家》說是筆記小說,當中情節也不乏作者的採訪經歷。

《見》中有 7 個故事,與其說作者意圖挑戰新聞與小說之間的界線,不如說作者在採訪時,從被訪者身上重新審視自己。如首篇<見字請回家>,作者找到失蹤少女海的個人網頁,發現她的出走與自己「避走」他國一樣,對「家」始終也有不捨(海最終回家);訪問厭食症患者秀秀,翻查有關病症的資料時,發現自己某程度上也有強迫症和社交恐懼症徵狀。從別人身上看到自己的缺陷,這是記者工作中意外獲得的「花紅」。

作家董啟章在書序中說:「黃敏華關心的真偽,不同於文學理論中關於寫實和虛構的思辨課題。那近乎一種寫作倫理,也即是作者通過寫作去觀察和呈現生活裡的真實人物的許可和限度,究竟得到怎樣的授權?」將自己也寫進去,離開了新聞寫作力求客觀的方向,反而見作者對自身的反思。

新聞報道未必能觸及人心,但文學可以,寫在報道以外的探訪手記也可以。

順帶一提,《不》與《見》兩書不約而同提到了意大利作家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作品虛實交錯,充滿寓言味道的他,從前也是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