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8, 2009

小丑

小丑

此文登於8月28日文匯報副刊

小丑總是慶幸燈光聚焦到台上後,觀眾都放下爆谷汽水將散渙的注意力收窄到圓型的表演台上,魔術師出場的一刻前,搶先一步作出他的個人獨腳戲。

正確一點來說,小丑的職位並非「小丑」,其真正職務,是魔術師幕前助手兼幕後打雜員,但因為名稱太長,而他的確要擔任正式開場前小丑一角,所以馬戲團上下,都叫他小丑。

替馬戲團工作了多年,魔術師從來沒向小丑問意見。只是不知由哪天起,魔術師說到現在流行開場前有些跟觀眾交流的即興表演,翌日,小丑便成為了觀眾找到座位後,上完洗手間卻仍要等待遲到入場者那段空檔時間的主角;雖然在台上短短十來分鐘的無聲表演令觀眾印象深刻,但是在場刊中,小丑的表演是不存在的。

小丑的化妝從來都沒驚喜,紅鼻子,嘴唇時黃時綠,臉上塗滿白的藍的色料,誇張的七彩假髮,不稱身的衣服,尺碼大得走起路來像企鵝的鞋子;總之,就是很典型小丑的打扮了。小丑的任務也很簡單:作弄觀眾;而作弄的內容不必太細緻,來來去去一貫整色整水的搞笑動作,大部分小丑認為不甚好笑,但可能入場的人都是準備來笑的,所以令他們發笑的難度並不算太高。有好些部分小丑根本就沒作什麼動作,只是簡單地蹲下來,或走在觀眾旁作偷聽他們說話狀,眾人都會大笑一餐。

困難的是小丑如何在作弄觀眾完畢之後,能馬上回到後台把握時間將化妝抹掉,換上助手的衣服,準備好魔術師需要的各樣道具,打開所有能令他順利瞞騙觀眾的機關,還有,怎樣跟所有動物再強調一次表演環節要留意的重點,及為他們打氣、叫喊,有時更要爬到帳篷的頂處打燈,及順便安慰一下站在那裏準備表演飛天繩索的患有焦慮症的猴子小姐。

第一個出場的總是獅子,他要記得在走到台前第五步時強勁的咆哮一聲,令人有一種錯覺,覺得魔術師的法力無法馴服一隻猛獸。但獅子有四隻腳,數步法的方式很不同,因而產生過不少誤會。一次小丑跟他練習時他便發脾氣說:「我走路是四隻腳一起配合移動的,怎樣才算第一步啊!」小丑跟他解釋說:「就像我走路那樣,左腳先走,就是一步,不要理右腳好了!」獅子更生氣了:「我四隻腳都平等的,左腳的地位不比右腳高,前腳跟後腳也是平等!不理右腳叫人怎走路?」小丑認為可能是自己先發脾氣才會出現爭嗌的,獅子平日都很體諒別人,只是萬獸之王,當然有一點高傲的性格。所以有一場表演他索性不咆哮,只用殺人的眼神和露出尖牙來示威,魔術師倒是真的怕起來了,怕獅子等一下不裝死,那他在魔術界便名譽掃地了。連帶之後的演出都頻頻出錯。如果一旦在台上被人看到怕得像尿急的樣子,魔術師便會淪落到跟一般街頭討飯吃的騙子沒分別了。畢竟將動物融入魔術表演一直是他向外推介的噱頭,坊間縱然有不少馬戲團或魔術團,但多數是偏重於前者或後者,傳統但深入民心的、新開業但市場推廣強勁的、混合世界各地名師以外來文化格調來提高票價的,卻很少有魔術加上馬戲這樣的精英組合。魔術師能做到集齊最好、最齊、最專業的動物加魔術來表演,真是不容易的。

又如小兔,明知道自己的形象已是清純可愛得成了標誌了,但還是嫌不夠,說要學那些專業演員那樣培養情緒,待魔術師從魔術帽裏抓她出來時,顯示出一臉既無辜又惶恐的表情。「能流下兩行眼淚來就最好!」小兔對自己的要求是很高的。但當魔術師知道她竟然練習流淚便立即罵她:「我抓你出來而你哭了?那我豈不是成了大罪人嗎?搞不好愛護動物協會的人都來投訴!」就這樣,小兔的演戲細胞便無從發揮。卻又因為這樣,她的憂鬱情緒每天浮現,在跳出魔術帽的一刻讓人看到不再天真快樂的小兔,令她心生滿意。不過有幾次魔術師罵小兔,小丑見她躲在籠子裏哭起來的樣子。小丑狠心的想:或許她只是在練習吧。

至於烏鴉,每次表演前小丑都必須小心的將他全身染白。馬戲團是很少用烏鴉來作表演的,但因為這城市烏鴉實在太多,而白鴿卻寥寥可數,而且烏鴉是雀鳥中最聰明的,而白鴿的模仿力卻是全行包尾,魔術師亦十分討厭白鴿那種咕嚕咕嚕的聲音,便寧願多花功夫叫烏鴉染髮。染白後變成什麼種類雀鳥的樣子都不緊要,只要不像烏鴉就行,因為觀眾對烏鴉總是有莫名其妙的偏見。小丑最初以鸚鵡作藍本來替烏鴉塗上多樣的顏色。非常費時而且效果不突出,顏料還很容易因為烏鴉喝水時不小心而弄至脫色,狼狽非常(小丑和烏鴉)。用白色是最簡單了,可卻難為了烏鴉,因為要以白色蓋著黑色的毛其實不容易,唯有厚厚的塗上多層顏料以防萬一。「顏料將我的翼都黏起來了!我還能飛嗎?」烏鴉一腳將踩在顏料上,弄得小丑一身都是白色斑點。烏鴉是絕頂聰明的,小丑從來不敢跟他辯駁。最近聽說他跟其他烏鴉計劃將公園的草全都扯開來好捉食泥下的蟲。「整幅草地都翻開來,像地毯一樣,扯扯扯扯扯,真痛快!」他們是集體行動的,行動時的氣勢稱霸天空,抬頭也只會看到一片黑色,如世界末日。

小丑就是這樣,在開場前作了十分鐘的表演,便趕回後台為大家準備。魔術師的用具全都是小丑一手檢查及清潔的,包括他鋸美人的大鋸,每次都要磨得比上一次更利。美人小姐曾投訴:「磨得那麼利,跟你有仇麼?」小丑也會反駁:「怎都鋸不到你呀!」美人小姐立即向小丑遞上她的中指,說:「你看清楚!這隻中指的指甲就是被你磨的鋸弄花了!我花了二百元去做修甲美容呀!」小丑沒再說什麼,只低頭繼續磨鋸。小丑的指甲不單止花了,也破了,有一隻只剩下一半,而且也有著建築工人雙手的傷口及勞損。還有魔術棒,不說不知,魔術師的魔術棒是一次性用完即棄的。每次謝幕時他都會激動而搞笑地將魔術棒弄斷,觀眾報以熱烈的掌聲,令他情不自禁地將魔術棒弄斷一支又一支。有環保團體來信表示反對,也是小丑奔走請來城中名人去信,才平息了事件。

「快些準備!還有五秒便要要拉幕了!」場地工作人員向小丑示意。小丑連忙跑到魔術師身後,為他的服飾作最後檢查,低著頭在他身後推著各種道具,一直隨著魔術師身影移動,直到在台中央停下來,小丑的頭才稍稍抬起。這時候便會聽到獅子、小兔、烏鴉及美人在幕後偷看小丑的聲音。雖然小丑從不能轉過頭去肯一下定,但小丑知道他們都在看。

燈光聚焦到台上,魔術師洪亮的聲音響起:「It’s show time!」觀眾細細碎碎的笑起來。魔術師臉色一沉,再張大嗓子的重覆一次:「IT’S SHOW TIME!」觀眾笑得更厲害了,樂手都不敢奏起一向帶動情緒的開場樂曲,大家只是看著台中央表情錯愕的魔術師。仍然低著頭的小丑這時才發現,他並沒有將魔術師的咪高峰接上。

Monday, August 10, 2009

鬧幾鬧,就可以改善社會問題?

中大馬傑偉教授編的《出賣LMF:粗口音樂檔案》內引述了大眾認為「藝人是孩子的榜樣」的想法。車淑梅說:「整張唱片只有《大懶堂》可以接受,其餘都不堪入耳,更不可讓小朋友聽到。」羅文說:「歌手怎憤怒、怎不滿、怎憤世嫉俗也好,可以講,可以罵,但不能不文。粗口只可以私下講,不應在公眾場合講。社會風氣已經差,歌手不應再敗壞風氣。唉!香港點算!」

到底由甚麼時候開始,藝人竟變了道德行為的指標?以字面意義來看,歌手,是演繹音樂的人;正如司機是開車的人,廚子是烹調食物的人,教育家及家長才是教育下一代的人,然而大眾卻一直搞錯,以為藝人是老師,是道德典範,向他們寄以做孩子榜樣的厚望,甚至指責藝人的「虛偽」,又迫令藝人向公眾道歉。文化工作者林奕華抨擊這種將偶像想像為青少年榜樣的無稽做法,就去年藝人淫照事件撰文,說「我們假設了『偶像』的責任是替父母、老師『教好』年輕人,而不是父母、老師自覺自己應該先教懂年輕人該如何面對、閱讀、反思流行文化在成長過程中扮演的角色。」

說到污染下一代的心靈,電視台無日無夜為廣大市民提供的免費黑社會英雄主義、家庭糾紛暴力行為、小老婆爭寵的娛樂成分、爾虞我詐有仇必報等電視劇,意識更為不可取。

填詞人馮禮慈在兒童音樂網中也向小朋友解說:「罵人不是好孩子的行為,那為甚麼有些人要用歌罵人呢?因為歌曲不單是『陶冶性情』的工具,也可以是抒發情感與觀點的工具。我們不應抗拒罵人的歌曲,而應該聽聽它們是否罵得有道理。」LMF的《傲氣長存》便一語道破問題癥結:「係咪講幾句粗口就會教壞你個仔 / 又唔見我鬧幾鬧 就可以改善社會問題」。

一語中的,如果粗口歌有令青少年馬上變質的大能耐,那以粗口歌去唱政府的弊病,豈不是馬到功成?

Saturday, August 8, 2009

李克勤「教壞細路」?

藝人梁繼璋曾在《星島日報》專欄說:「每次聽到LMF的《大懶堂》,我都不期然有些毛骨悚然,如果我的下一代也奉行着歌中人的生活理念,天天疊着手在家睡懶覺,幾十歲人還向父母攤大手拿零用錢,我把他一腳踢出門外,還是繼續供養這永不長大的化骨龍?」

其實《大懶堂》的副歌是「我要每個人開開心心,痛痛快快尋開心」,之後更說「搵出個意義 做人唔容易 / 每個人有一個故事 返到呢個城市 咪又係得個做字」,實在是說出打工仔日捱夜捱的心聲;而且「日日等出糧」也不等於要「向父母攤大手拿零用錢」,跟「要人供養的永不長大的化骨龍」是兩碼子的事,梁卻斷章取義,混為一談,利用專欄的勢力,向大眾發放以偏蓋全的訊息,這才是荼毒下一代的表現!

相對之下李克勤的《我懶惰》唱道:「我懶惰 但你最傻 / 艱苦去做人負責百樣功課 / 我懶惰 願靠老婆 / 沒能力無謂做錯」;當中「工不愛做」、「做還做無謂預我」的想法,比「日日等出糧」更不事生產,但為什麼沒人說填詞的陳少琪提倡頹廢生命,也沒人說李克勤「教壞細路」?

Wednesday, August 5, 2009

放榜了,我看見很多恐怖的臉孔……

還不知何時開始,教育變成這個樣子。孩子為考試制度而選擇性地學習,為進入名校而說謊(借報地址及於面試時虛報實況),為得到多少個優而付錢給那些滿身銅臭的補習天王;父母為子女能報讀理想的小學而讀碩士,為入讀心儀學校而家庭成員四出排通宵,孩子考到幾個A便以為天下無敵,入了港大中大科大,真的便成仁成傑、光宗耀祖麼?

未必如此。

麥兜說得很對。佢爸爸成日想返去以前唔知邊度,媽媽成日諗住以後唔知邊度,剩係得佢一個,留響而家。

到底而家,我們在做什麼?香港政府提倡不停自我增值(我們是八達通,用完便要增?),到底,背後的意念是否等同無限消費?The more you buy, more secured you are. 我們為什麼不可以閒賦在家?古人的生活,相信並非如今天香港人般要不停學習,那他們的生活便是頹廢嗎?便是無聊嗎?我們忙碌如此,朝九晚十一,孩子一星期七天學習,又很有意義嗎?

LMF的《大懶堂》唱:「好想好似中左頭獎 有野就唔使做 老細又吹我唔漲 / 日日等出糧 冇乜野需要緊張 / 就係咁個樣 乜都唔使撈就至理想」。「明光社」出版的《傳媒哈哈鏡》便指責他們在「提倡頹廢生命」,希望同學「要反思從傳媒這面鏡子反射出來的影像,反省自己的價值觀及人生觀有否被牽著走」。然而問題是「明光社」對傳媒也未有足夠的反思,更未能察覺自己也受了傳媒的洗腦,跟隨傳媒將LMF隨便定型為「壞分子」。一邊高叫同學要反思傳媒賦予的價值,卻忘記自己也跟傳媒一樣在宣傳某種意識形態;是被報導牽著走的同時,又硬加價值觀給下一代。被賦了權力的知識及價值觀,變成孩子的食物和空氣,如傅柯所說的「微觀物理學」(micro-physics)——不需要暴力或武器,卻能達到身體的規範,嵌入他們的行為、態度、學習以及每天的生活中(Garland, 2006:222-223)。

我們必須時刻反思一直被認同的「知識」是由誰建造。「中獎」、「不用捱」,不是很多香港人的夢想嗎?政府也於黃金時段在電視播放「明天金多寶獎金X千萬」的宣傳,令大眾認為求望天降橫財是理所當然的,不然六合彩自1975年推出以來怎為政府庫房及獎券基金帶來超過一百八十億港元的收入 ?「中六合彩」是一般小市民的心願,共識中沒半點邪惡之意,為何用歌曲唱出來卻變成「提倡頹廢生命」?而且「日日等出糧」的人生不等於「頹廢」,事實上很多老人,或福利國家人民的生活也是「無所事事」,但那並不等同「無意義」。「必須有野做」、「不停增值自我」才是「有意義」的人生,是權力深深地、巧妙地滲透在整個社會網絡中的最好證據。

讀書當然不是壞事,想入讀好的學校也不是錯,但是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知道自己在努力什麼,又在為誰做什麼。

Monday, August 3, 2009

粗口教壞年輕人?!

較早前,全城都在爭論立法局議員「講粗口」的「暴力行為」。那麼創作「有粗口」的歌,是否也在行使「語言暴力」?

嘗試翻找粗口文化的源頭,也絕不是由LMF開始。文化研究學者潘國靈指黃碧雲的《烈女圖》、黃霑的《香港仔日記》,及黃秋生的唱碟《吓》也有粗口 (潘國靈, 2001)。馬家輝於一篇悼念前青文書屋老闆羅志華的文章〈喂,羅志華!〉中,開首也以粗口寫道:「有冇搞撚錯呀巴打你駛唔駛死得咁死黑色幽默?」(馬家輝,2008);演唱事業超過三十年、曾在香港體育館及文化中心開演唱會的尹光,也是以唱市井及粗口歌曲打出名堂;詹瑞文更將有粗口的《男人之虎》上演超過一百五十場。然而傳媒對他們的讚譽可從加諸在他們身上的稱號顯示出來:「著名作家黃碧雲」、「鬼才黃霑」、「影帝黃秋生」、「專業讀書人馬家輝」、「廟街歌王」及「舞台劇大師」。那為何唱粗口歌的LMF,就是一班「粗口仔」?這說明了傳媒的尺,是可伸縮的。一樣是利用語言反映社會的實況,但不同人的「下場」卻大相逕庭。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馬傑偉於2001年曾為LMF撰寫兩本書 ,指LMF的憤怒之聲其實十分「安全」,主流社會有點神經緊張,把「粗口教壞年輕人」的議題變成追問的單一焦點。商業媒介也樂於用性與暴力的禁忌大造文章,部分青少年消費者不明來龍去脈大唱粗口歌,也不過是證明自己走在潮流頂尖(馬傑偉,2001:162),於是LMF的音樂只落得「唱粗口有沒有問題」的下場,無視他們對屋邨草根生活的描寫、對香港各種問題的極盡挖苦;也無人探看成員的背景及底蘊,如中三便輟學但卻贏得1996年世界DJ大賽亞軍的DJ Tommy(張進偉),及於法國取得碩士學位的MC仁(陳廣仁),也只被一概冠以「粗口band友」的稱呼。傳媒為他們築起了一副「生人勿近」的形象。

資深青少年文化學者潘惠森指粗口是真實地反映本土文化,而且「用語言衡量人的素質是危險的。道德是要看整個人。《男人之虎》中有角色半句粗話也不講,卻是衣冠禽獸」。美國劇作家David Mamet的《American Buffalo》有粗言穢語,也能獲得普立玆文學獎(文匯報,2005)。故此,受眾自己乃有責任辨清語言背後的訊息,「講粗口」有何意義,為誰而講,是重要的關鍵。

Sunday, August 2, 2009

香港人,請不要養狗了!

香港養狗的人越來越多,而且多選小型狗隻,又以某些品種如史納莎、貴富狗、芝娃娃等最受追捧。這些都不是問題,但今天去了亞洲博覽館的寵物展,便看出香港人養狗,大有問題!

問題一:將狗當嬰兒!

場中有很多人,很多狗,亦有很多手推車!狗是靠行走時的運動來消耗牠們的能量以及情緒的,通過散步(步行),在街道上的摸索、嗅出各種氣味,而成為一隻「狗」。用手推車推狗的人,或攬在臂內不肯放手的主人,是不明白狗的需要,狗的本性,狗的喜好,及狗的尊嚴。人同樣亦靠步行去接觸街道,去實踐自己步向的意願,去消耗多餘的脂肪,及透過運動釋放壓力。可能因為狗主貪方便,可以想顯示自己有寵物的得意心態,可能因為人有我有,會場中見到的手推車,跟超市內見到的shopping cart數量足可相題並論。
Please,請讓你們的狗自己行路吧,牠們有四隻腳,很明顯是設計用來走路的。

問題二:替狗染髮!
此種令人髮指的情況月前在馬灣見過,今天在會場再次見到。首先,小學生都知道,狗是色盲的,牠們根本看不到染在頭上的粉紅。牠們是動物,牠們不會打扮、不會照鏡,頭頂上如何色彩繽紛,牠們也不會欣賞。顯而易見,將狗的毛染色是主人自私的喜好,就像為手提電話貼上彩珠一樣。無知地以為染髮的狗搶眼過人,以為自己與狗都與別不同,其實路人都在背後暗暗恥笑你們……要知道狗的嗅覺是人的一百萬倍,可以想像在染髮的過程中,小狗承受了多少嗆鼻的痛苦!
Please,請在養狗之前,看看狗的身體結構。

問題三:替狗著鞋!

穿了鞋的狗,走起路來非常可憐,一拐一拐的,像連著電線的機械狗。我看到的那隻小狗很乖,沒有反抗,或將鞋咬爛(還是有,而主人將之馴服?)我想像那是因為主人不想為走路後的狗清潔雙腳而出的好主意。事實上狗的腳底有相當的肉,是走路時當墊子用的,目的就是避免受傷。狗鞋的設計,顯然沒有精心研究過狗的腳足構造,跟人的鞋不一樣,狗鞋只是一種賺取無知主人的錢的玩具。替狗穿鞋,無疑會增加腳受傷的機會。而對於主人來說,那也不過是滿足一下其「好得意啊」的自私心態。從那年輕女主人的臉上,我看到很悲哀的沾沾自喜。
Please,用用你的腦袋,為你的小狗設身處地想一想,牠並不需要四隻鞋啊!

以上這些指控,是忍無可忍的表面問題。而這些問題在香港只是冰山一角,其實養狗大有學問,由心靈傳染、精神氣場、身體語言、糾正方法等,都不比教育一個小孩的心機少。美國有一位養狗專家,以自己的體驗救治了無數被認為「很惡」、「不聽教」、「只懂吠」、「情緒失控」而被主人放棄的狗隻。他的拯救並不是針對狗,而是針對主人!人類要將狗收作私人財產,替牠們打種再貼上價錢販賣出去也都算了,但養狗的人請也要明白狗的天性,狗是狗,不是人,牠們要的不是盲目的愛,而是exercise, rules, boundaries, limitations. 簡而言之,一隻通山走的野狗不會有情緒問題而無端失控,反而是悠然自得,身心平衡;要整治的,其實是養狗的人——主人的心態、處理的方法、心情的起伏、居住環境等,才是令狗受壓而被認為bad dog的關鍵!

真心愛你的小狗,便請多認識狗為何物,牠們需要的是適度的運動、走在街上跟其他狗及其他動物以至植物交流的機會——釋放體內壓力的機會,而不是染髮、著鞋,再坐上手推車。

強烈建議養狗的人買一本Cesar Millan的書或DVD來看,會完全將你對動物的態度,以至你整個人生觀改變。

PS. 以上說話是我試驗後由衷的推薦,並非打廣告。

Saturday, August 1, 2009

最佳導演:政府

當天我去到大河道的巴士站乘車,卻發現整個巴士站竟然給封了的時候,我呆若木雞的,像被人摑了一巴掌。

「荃新天橋」已赫然在興建中。在我細想「荃新天橋」橋墩位置後才猛然醒覺,原來路政署早在本年初於地鐵站外、西樓角花園旁、海霸街及鱟地方開始了施工工程。而每天行走於荃灣的我,竟然從未留意。這再次証明了Abbas所說的「逆向幻覺」——習慣了行色匆匆的香港人,已失去觀看城市的能力,對改變城市的工程視若無睹,或因事不關己而無動於衷。

在政府的推崇與蒙蔽下,市民以為天橋的「建造」是提供了更方便的生活,未能看清楚背後真相,乃是政府與大企業共謀的計劃;「建造」其實是「破壞」——我們的權利被破壞,我們的城市景觀被破壞。而香港人受著殖民歷史因素的影響,一直以資本主義為生活主導,短視社會結構的轉變,未能明白「實踐空間」的關係及重要,以致對「構思出來的空間」往往只會容忍了事。政府近年尋求經濟轉型,力谷「全面都市化」,在一堆堆花言巧語下,令香港人以為興建設計新穎、快捷方便、具規模的大型建築便是步向美好。

「荃新天橋」是一很好例證,說穿了,不過是政府為配合沿海地區的發展,與地產商在市民的天空上,上演一場「利己不利人」的大戲而已。

要重申我們對城市的權利,必須由醒悟「有甚麼正在發生」開始,多關心社區情況、與身邊的人積極討論、拆解新聞報導的盲點,便是行使「改變城市權利」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