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5, 2009

港姐「貓狗不如」

《星島日報》2000年7月7日一篇報導稱LMF樂隊批評港姐「貓狗不如」。

港姐評判鄭文雅直斥「LMF是不道德的人,沒有資格批評他人」,但鄭文雅又表示「是看報紙才知悉,不但不認識他們,亦沒有聽過他們的歌曲,對於為了令歌詞深入民心而加入大量粗口,覺得是不道德」。

鄭又表示「不需要用負面詞語或粗口填詞,現今社會好多細路都不懂分辨是非,傳媒更加不應該鼓吹這種風氣。」又稱她不喜歡人講粗言穢語,平日跟一班男人打哥爾夫球見他們激動爆粗,她亦會阻止,「成年人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

此報導的毛病,先是記者斷章取義說「LMF樂隊批評港姐『貓狗不如』」,但前文後理如何,讀者也沒有頭緒。其次是當鄭得知LMF的歌曲有粗口,便馬上指他們是「不道德的人」,但卻又矛盾地說沒聽過他們的歌;而且報導標題〈鄭文雅直斥「粗口樂隊」言論過分〉,完全將「LMF」命名為「粗口樂隊」,訪問鄭文雅幾句後,便馬上落到誰是港姐大熱的報導上,整篇文章對他們說出那番話的前因後果,交代是零。

LMF在紀錄片《大你》談及這件事,說真相是他們表示「不會看港姐比賽,因為沒興趣,他們喜歡動物,如果有選貓狗大賽,他們會更感興趣。」但翌日報導卻說他們指港姐「貓狗不如」。

即使沒有LMF的辯駁,傳媒的報導手法依然令人咋舌。而鄭文雅小姐的回應,的確很「有智慧」。